臺灣區染料顏料工業同業公會
 Member Of Taiwan Dyestuffs And Pigment Industrial Association R.O.C.

組織功能

1.作業組織體系:

   (1)會員代表大會:

        甲級會員每廠指派會員代表4人,乙級會員指派會員代表3人,丙級會員指派會員代表2人,丁級會員指派會員代表1人參加會員代表大會,每3年選出理事21人,監事7人(其中包括理事長1人,常務理事6人,監事會置常務監事1人)分別組成理事會及監事會。

    (2)公會內部分設:

        會務、業務及財務三部份辦理會務工作。

2.會務概況:

    公會設有「經濟及財稅、責任照顧制度研究與推動、染料及染料中間體、顏料及顏料中間體」等4個小組委員會,由會員廠自行選擇1個以上之專案小組,各小組指派委員1人組成,各小組並設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各1人,以加強公會之服務及組織功能。

3.業務概況:

    為從事染顏料(含功能性染顏料)及其配合使用之界面活性劑製造工業。

4.會務特色:

    依照工業團體法參與政府及工商團體相關會議及活動外,並配合業者因應國際趨勢與外在經營環境變遷,落實國際標準管理制度與規範。促進海峽兩岸及國際染顏料工業經貿交流,發揮我國染顏料工業特色,加強製程研究新產品技術等開發力,發展功能性與多機能性染顏料,奠定產業永續發展的典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