組織架構
- 會員大會:由 67
位會員代表組成。
為本會之最高權力機構,研訂會務工作重大決策。
- 理 事
會:計二十七位業界代表組成。
會員大會休會期間,由理事會代行職權,推動會務工作。
- 監 事
會:計九位業界代表組成。
監督並協助理事會推動會務工作。
- 會 務
部:專任二人。
執行理、監事會決議事項,實際推動各項會務工作。
任務
- 關於國內外工業之調查、統計、研究、改良及發展事項。
- 關於原料來源之調查及協助調配事項。
- 關於會員生產、運銷之調查、統計及推廣事項。
- 關於技術合作之連繫及推進事項。
- 關於會員合法權益之維護事項。
- 關於會員證照之申請、變更、換領及會員資格之證明等。
- 關於政府經濟政策與工業法令之協助推行及研究建議事項。
|